发布时间: 2018-0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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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采购方式的优点:
1)在自定政策范围内,进行归还采购权于采购人的尝试——用户自主上单、报名截止后用户先初选
2) 用户操作简单快捷,只需一键导入事先填好的EXCEL表格,即使修改也只需在表格上完成后,在系统重新导入覆盖即可
3)对供应商家数无严格限制,不足三家亦只需延期3-7天即可继续采购,家数不足不会造成项目从头走流程
4)等待时间最短(最快7天即可完成采购过程)
5)评审机制灵活,满足学校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系统自动评审,无需评审专家到场,用户对需要价格谈判或者现场演示的项目,亦可申请以谈判方式评审
6)所有资料均在系统保存,用户可以随时调阅打印,无须担心文件遗失影响后续合同和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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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采购方式的局限:
1)适用金额范围有限(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)
2)服务项目暂时只适用于信息系统开发项目,其它类别的服务项目正在逐步开发部署;快速采购额度内的工程项目按公开招标流程,缩短时限后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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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建议:
20-100万元的货物、工程采购项目和信息系统开发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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